哪些情況不適合散瞳驗光 散瞳藥物有這些危害
發布時間:2018-01-25來源:
散瞳驗光的實質是放松由于眼肌長時間的過度緊張而產生的疲勞,從而得到眼睛真正的屈光狀態。
為什么在給青少年的眼睛驗光時需要散瞳
其實,這主要跟他們眼睛睫狀肌的調節特點有關,青少年由于肌肉的彈性較好,張力性調節較高,再加上青少年近視中,很多都不是真正的軸性近視,而是“假性近視”,如果在驗光時,睫狀肌依舊保持一定的調節狀態,就容易使得測出來的近視度數高于實際的屈光度數,或者是使得測出來的遠視度數低于實際的屈光度數,戴上這種度數不適宜的眼鏡時,容易對青少年的眼睛造成損害。
因此,為了避免睫狀肌調節的干擾,使驗光度數更為準確,醫生一般會建議散瞳驗光,即應用睫狀肌麻痹藥物先麻痹眼球內的睫狀肌,使睫狀肌的調節作用充分消除,以便讓眼球的屈光度充分顯露出來,好讓醫生能充分了解到其眼睛的真實屈光狀態而給予合適度數的眼鏡。
不適合散瞳驗光的情況
1、青光眼病人,禁忌散瞳驗光,否則誘發青光眼急性發作。
2、懷疑有青光眼的病人,檢查發現前房淺、眼壓偏高或者在正常值的高限者,也要十分慎重。
3、40歲以上的病人,由于調節力減弱,一般不再需要散瞳驗光。
散瞳藥物對眼睛有什么危害?
一般來說沒什么危害,因為這些藥物的作用都是暫時的,散大的瞳孔可以恢復,只是不同的藥物恢復時間有所區別。
不同年齡的病人散瞳驗光的方法有哪些不同?
目前常采用的方法:
3~12歲,用1%阿托品眼用凝膠涂眼,1日3次,連續3天,第四天驗光,3周后試眼鏡;
12~18歲,用2%阿托品眼液點眼,每5分鐘1次,共6次,1小時后驗光,10天后試眼鏡;
18歲以后,用復方托吡卡胺滴眼液點眼,每5分鐘1次,共6次,半小時后驗光,第二天試戴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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