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藥時間有哪些特殊要求?
除了常見的飯前和飯后服藥的規定外,還有下列幾種特殊的服藥時間要求:
睡前服。通常是指睡前15~30分鐘服用。如催眠藥,在藥物生效時使患者迅速入睡;又如瀉藥大黃、酚酞等,服后8~10小時方能見效,故可在睡前服下,第二天早晨生效;再如膽囊造影劑,服后12~14小時才在膽囊出現,也需晚上服藥。須注意的是服藥后要稍作活動,然后再臥床休息,不宜服藥后立即臥床,以免藥物滯留在食道,引起食管潰瘍。
空腹服。通常指清晨空腹服用。
(1)驅蟲藥:大部分驅蟲藥要求在空腹或半空腹時服下,增加藥與蟲體的直接解觸,增強療效。若在飯后服,藥物被食物隔住,就難以達到治療目的。有些藥品如氨芐西林、諾氟沙星等宜在飯前或飯后2小時左右半空腹狀態下服用,療效較好,因食物會影響其生物利用度。
(2)降壓藥:人體的血壓有“兩峰一谷”,在晨、午各出現一次高峰或血壓曲線形態呈長柄勺形狀。因此,為有效控制血壓,一日僅服一次的長效降壓藥如氨氯地平、依那普利、索他洛爾、復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北京降壓0號)等。以晨7時左右為最佳服用時間。
(3)抗抑郁藥:抑郁的癥狀如憂郁、焦慮、猜疑等常表現晨重晚輕,氟西汀(百憂解)、帕羅西汀(賽樂特)宜于晨服。
(4)瀉藥:硫酸鎂鹽類瀉藥在晨服可迅速在腸道發揮作用,服后5小時可致瀉。
餐中服。
(1)降糖藥:二甲雙胍、阿卡波糖、格列美脲宜餐中服。阿卡波糖應隨第一口餐吞服,以減少對胃腸道的刺激。格列美脲于第一次就餐時服。
(2)抗真菌藥:灰黃霉素難溶于水,如與脂肪餐同服后,可促進膽汁的分泌,促使人體吸收,可提高血漿濃度近2倍。
(3)助消化藥:表飛明、酵母、胰酶、淀粉酶宜在餐中吃,一是與食物混在一起以發揮酶的助消化作用,二是避免被胃液中的酸破壞。
必要時服。通常是指患者在一般情況下不用,而在癥狀發作時或有特殊用途時服用,如解熱藥、鎮痛藥、止喘藥和防暈藥等。這些藥品在使用時應注意用藥間隔時間,不宜在短時間內反復使用,以免引起嚴重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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